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公寓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公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创建安全和谐的公寓环境,维持良好的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 

1、学生公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寓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生活老师具体负责公寓消防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对不能排除的隐患应及时报上级管理人员,寻求解决。 

3、各公寓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生活老师、公寓管理员、维修工为成员的消防工作小组。消防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4、公寓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定期检查疏散通道,保障安全出口畅通。 

5、公寓内禁止吸烟、点蜡烛、私拉电线、滥用电器及存放易燃(爆)品等。  

6、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学生报学校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二、防盗 

1、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开关公寓楼门,楼门关闭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公寓。对病假、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或说明正当理由、经登记后进出公寓。

2、校外人员来宿舍会客,必须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允许后在值班室会客;特殊情况经楼管批准、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3、严禁小商贩进入公寓楼内,杜绝各类推销、传销活动,一经发现没收其商品,交保卫科处理。  

4、生活老师要经常性的巡查学生宿舍,及时准确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失盗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学生不得私自留宿外宿舍人员。 

6、学生要提高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要将贵重物品带走,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  

7、学生要保管好本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随时锁门,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时应及时上交钥匙。    

8、公寓管理员负责保管学生宿舍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三、防事故 

1、日常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物业管理人员、生活老师、公寓管理员作为学生公寓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 

3、生活老师每日至少进行两次的宿舍安全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有关部门汇报。 

4、公寓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公寓建筑设施,发现建筑问题及时报修。 

5、公寓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宿舍内插座、开关和电器设施,发现漏电隐患及时报修,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6、为避免物品掉落伤人,阳台围墙上不得搭放任何物品。 

7、公寓内禁止酗酒、赌博。不得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仿真玩具枪)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8、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教等非法活动,禁止私藏和传阅非法宣传品。 

9、对公寓内出现的群殴、聚众闹事、打架骂人等恶性违纪事件,管理人员应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10、对公寓内出现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如各种政治性活动,非法传教活动等),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11、对违纪学生按《学生公寓纪律检查评分标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防范能力。 

13、定期对生活老师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使老师们懂消防、会防范。  

14、教育学生不得在走廊、楼梯间打闹追逐,以防摔伤。 

15、监督学生不得向窗外抛掷杂物以防伤人。 

16、严禁学生站在窗台上擦拭窗外玻璃。 

18、指导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轻上慢下,防止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 

19、楼顶门要定时开、锁,有人负责看管。 

20、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电线,严禁使用电器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