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使用实验室的师生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若违反这些规定,将对违规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有关单位处理。

 

附件1: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附件2: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附件3: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附件4: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附件5:实验员工作守则

 


 

 

附件1          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各任课教师需做演示实验,要提前一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仪器使用前双方协同检查调试,使用的器材,任课老师要填写登记表,出室有记录,用毕及时交回,归还有清点,有记录,便于追查责任。

二、开学初任课教师预先分好分组实验小组,每组推选组长一人。上课时,组别和座次固定,明确实验纪律,确保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教师,并主动配合共同准备。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点,仪器如有损坏、丢失,要如实记录,酌情处理。

四、安全使用仪器设备,杜绝盲目操作,确保师生安全。

五、学生在实验中丢失仪器、非正常损坏仪器和设施、设备,任课教师要负责追查责任,责成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教师使用仪器如有损坏,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如属贵重或精密仪器,应写专题报告请示领导处理,处理结果要报教务处备案。

七、教师使用仪器,必须熟知仪器的构造、原理,了解使用注意事项,严禁盲目操作或随意拆卸。

八、药品的领取、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剧毒药品领用时,要详细记录,如有剩余要及时收回。废液要妥善处理。对于非正常操作造成物资积压浪费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因管理不善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要追究管理人员与使用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2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坏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酌情部分或全部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将仪器、器材带走,一经查出,追回仪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给予培训,使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附件3            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一、在保证实验室使用的前提下,仪器设备方可向外出借。

二、仪器设备借出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且提出维护注意事项,应注明借用单位、借用人、仪器设备名称、借出及归还日期、借用单位电话号码,以便催还。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必须经仪器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实验室主任确认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任务前提下,签署同意意见,方可借出。

四、根据学校规定借到校外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每天收取一定的租金,所得款项作为仪器设备维修之用。

五、仪器设备借用期限一般为两个星期,到期续借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且及时追回。

六、借出仪器设备的维护,由借用者按照仪器所属单位要求进行,如有损坏及逾期不还的情况,可停止对该单位借出,损坏者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七、本单位人员外携仪器设备进行实习实验,同样要进行登记、保养和维护,并按期归还。

八、各实验室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外借。

九、仪器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面检查仪器完好情况,确认完好后,办理销借手续。

 

附件4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三、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等防护用品。

四、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附件5             实验员工作守则

一、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为此,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管好实验室。

二、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登记造册工作,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对消耗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方法。

三、实验员要积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四、实验员要严格按照实验通知单准备好仪器,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辅导学生实验。

五、实验员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领发、回收,及时保养和维护常见故障,加强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实验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

七、实验员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仪器设备清点核对,向有关部门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