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2.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  

3.体育运动教学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具有哪些体质和疾病的学生不能参加运动。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教师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  

4.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6.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7.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8.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淄博第十八中学体育课教学常规要求

 

一、课前常规

  1. 体育委员于上课前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明确课的内容与要求。教师要了解本班上一节课与下一节课的内容对学生上体育课的影响。

  2. 体育教师应组织指导体育委员及值日生或亲自动手布置和检查场地、器材,准备好有关教具。

  3. 学生因伤、病或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体育课时,体育委员课前应主动向体育教师说明情况。教师应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分别安排处理。

  4. 教师应检查和整理好自己的服装仪表后,提前到达规定的集合地点等候上课。

  5. 教师应按相关要求提前一周备课,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能进行课堂。

    二、课中常规

  6. 教师应按教案设计内容进行授课,不能随意让学生进行自由活动。上课期间应随时关注每一个学生,确保安全。

  7. 上课铃响或约定的信号发出后,由体育委员及时在指定地点集合整队,检查出勤人数并向教师报告。体育委员整好队后,师生相互问好,教师即宣布本节课任务与要求,必须强调训练安全。

  8. 学生上体育课时应穿轻便服和运动鞋(胶鞋)。教师发现学生的服装有碍于运动和安全时,应说服教育学生执行有关规定,学生应自觉遵守。

  9. 上课时,学生必须自觉地遵守课堂纪律,爱护场地、器材,服从教师及小组长的指挥,努力完成各项练习任务。

  10. 学生应按教师布置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进行各项练习,动作要规范、到位,不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器材的位置、调整器材的难度和尺度等。

  11. 学生在上课期间,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练习地点。

  12. 下课之前,教师要集合全体学生,对本次课进行小结和讲评,提出课后练习要求,通告下次课的内容,布置值日生课后整理场地、归还器材。下课时,师生相互再见。

    三、课后常规

  13. 下课后,教师应检查学生整理场地、归还或移交器材的情况,以保证下节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14. 课后教师应主动征求学生对本课的意见,写好“课后反思”,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15. 教师对缺课的学生应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通报学生情况,必要时给予补课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