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学校安全例会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人每月初组织召开,处理涉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内部消防管理体制、人员变动等内容),研究部署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近期计划和相关措施;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会议议程,经研究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后付诸实施。

3.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向所属教职工通报会议情况,使每名教职工掌握学校近期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配合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重大节假日之前安排部署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灭火及应急预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会议记录要齐备,内容要详尽。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专业维保单位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专人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七、学校防火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1、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毕和下班后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放学后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2、学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3、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定时巡查学校的辖区,定时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做好记录,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学校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处室主任参加,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5、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6、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7、学校设立专职管理员,经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等,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8、专职管理员经常检查和维护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如下制度。

1.经常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认真填写好自检报告单。确因需资金数额较大,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及时整改。

2.建立完整的整改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到消防机构。

3.对消防机构指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好详尽记录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要通知消防机构复查。

4.主管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下属完成整改项目。

5.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的,主管负责人应负完全责任,损失巨大的将由消防机关处理。

九、用火、用电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察部、劳动部、行业管理委员会、公安消防机构的联合通知》精神,制定下列安全制度。

1.电气作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2.电源线路严禁裸露、老化、超负荷使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3.电源线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应采用大于或等于相同负荷的截面导线。

4.电焊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对安装在可燃物上的电源线,必须作穿阻燃管处理。

6.作业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7.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

8.电器设施、设备无名牌、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

9.消防专用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

10.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销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他易燃物品时,必须在安全的地方进行并有专人看管,待确定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开。

11.在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按照用火审批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十、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专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是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2.电源线路符合国家安全用电标准。

3.对专用电气设施、设备的操作,必须持专业操作证书,严禁无证操作。

4.电气设施、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5.设施、设备无名牌、无生产序号、无操作说明书的严禁使用。

十一、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义务消防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力量和基本保证。在消防安全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

1.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宣传。

2.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3.熟悉责任区消防设施、器材。

4.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5.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

6.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学校防火工作要点

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是学生的聚集地点,因而是防火工作的重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其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危害十分严重。火灾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预防的,学校防火工作有起特殊性,其防火工作要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进入校园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不在教学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4.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火,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在宿舍内,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6.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们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学习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学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正确报知火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