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第十八中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组  长:尹明哲

副组长:王琳

成  员:朱仲敏  张慧娟  杜  锐  王春粟  韦其生

      马  娜  钱莹莹   白建永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救灾办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工作人员:中层副职

三、救灾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救灾办公室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淄博第十八中学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