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要求:
(一)理想信念坚定。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3、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锻炼,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政治立场鲜明。1、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自觉增强党的意识,积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3、自觉抵制和反对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种消极言论。
(三)遵守纪律严明。1、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积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对党忠诚老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抵制和反对非组织活动。
(四)宗旨意识牢固。1、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3、关心群众疾苦,乐于奉献。
(五)社会事务积极。1、自觉关心社会事业及教育事业发展,带领群众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淄博、和谐校园建设;2、爱护公共财物,积极维护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3、在危急关头勇于挺身而出,敢于同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六)守法遵纪带头。1、自觉学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2、积极宣传、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七)道德情操高尚。1、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2、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斗争;3、带头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影响和带领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政治纪律严明。1、努力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带头实践“三个代表”;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3、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4、积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色完成党的执政使命;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讲党性、讲原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服务意识牢固。1、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2、坚持把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教职工疾苦,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学校教职工的根本利益。
(三)工作作风务实。1、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习刻苦,业务精湛;2、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和反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3、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4、坚持把发展作为学校的第一要务,自觉抵制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为教职工解难事、办好事,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提高领导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抢抓发展机遇,开创学校发展的新局面。
(四)依法办事严格。1、自觉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2、依法治校,依法办事,带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3、决策民主、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4、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五)廉洁自律自觉。1、有较强的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工作;2、自觉学习和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3、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4、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5、自觉坚持廉洁奉公,勤俭办事、同各种铺张浪费、奢侈腐化行为作斗争,经得起权钱色利的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气节。
三、党员中层干部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学习实践领先。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2、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服务师生领先。1、大胆负责,能反映教职工呼声,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敢于吃苦,善于打硬仗;2、做领导联系师生的桥梁,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3、密切联系教职工,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展现高效、文明形象。
(三)业务工作领先。1、坚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始终站在教育教学的前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高效,立足本处室工作,团结带领教职工围绕学校工作争创一流业绩;3、工作勤勉,敬业爱岗,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和干事创业的本领。
(四)廉洁勤政领先。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2、牢记“两个务必”,吃苦在前,淡泊名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3、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同各种浪费、腐化行为作斗争。
四、一般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政治修养好。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大是大非面前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业务工作好。1、坚持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既教书又育人,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2、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教学的本领,不断探究先进的教学方式与方法,提高服务师生的水平;3、不怕吃苦,乐于奉献,工作争一流,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三)遵纪守法好。1、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校规校纪,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2、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先进文化,反对封建迷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邪教组织。
五、离退休老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要做到思想跟上时代,认识跟上形势,行动跟上党的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参加每一次组织生活,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二)关心学校发展。量力而行,发挥余热,积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保持传统,以身示教。
(三)弘扬先进文化。带头做一个好公民,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宣传传统美德,搞好邻里关系,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周围群众、家庭成员等的思想工作,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一、党员领导干部不合格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信念不坚定;
2、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自觉、不积极;
3、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对邪教活动及错误思潮抵制不坚定、反对不坚决;
(二)宗旨意识不牢固:
1、群众观念不牢固,对群众不关心,服务意识差,态度粗暴;
2、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立场,旗帜不鲜明,原则性不强;
3工作不扎实、不勤奋,形式主义严重;作风不民主,大局观念差,自由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法制观念淡薄
1、法律法规学习不主动,办事自作主张,不维护法律尊严;
2、工作讲究排场,铺张浪费,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
3、执行组织决定不积极、不主动,在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
(四)廉洁自律不严格
1、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艰苦奋斗的思想不牢固,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
3、作风不民主,办事自行其道,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一般党员不合格具体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信念不坚定;
2、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不信、不懂、不用;
3、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自觉,不积极;
4、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散布政治谣言,影响安定团结。
(二)政治立场不鲜明:
1、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原则性不强;
2、党的意识淡薄,对党的感情淡漠,对于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消极言论抵制不坚定,反对不坚决;
3、组织观念差,不执行党的决定、决议,不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党组织指出的错误改正不积极、不及时;不按时交纳党费,经常不做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4、大局观念差,自由主义严重,搞小团伙,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
1、群众观点不牢固,对群众不关心,服务意识差;
2、个人利益至上,私心重,不愿奉献,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
3、不履行党员义务,见荣誉就上,见困难就退;
4、工作不扎实,不勤奋,形式主义严重,不求实效,业务技能低,工作标准低,工作中进取思想差。
(四)道德情操低下:
1、不能为人师表,体罚学生刁难家长,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2、编造或传播小道消息,不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甚至热衷于封建迷信;
3、利用职业便利谋取私利,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
4、长期不认真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不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境界低。
(五)法制观念淡薄:
1、法律法规学习不扎实,不维护法律尊严;
2、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面前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3、煽动、组织或参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拉帮结派,诬陷他人;
4、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三、离退休党员不合格具体表现:
1、理想信念动摇,言行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各种消极言论抵制不坚定,反对不坚决,甚至编造或传播。
3、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制造歪理邪说。
4、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不积极,对社会事务不关心,从不参加公益活动。
5、损人利己,有意制造邻里纠纷。
6、不服从组织决定,向组织提不合理要求或无理取闹。
7、个人利益至上,宗旨意识淡薄。
8、对公共财物不爱护,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维护学校形象。
9、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
10、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