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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淄博十八中
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级部、教研组:
按教学一部工作计划,本学期将评选我校第五届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及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认真,师德高尚,
二、学历达标,教龄三年以上。
三、每学期满工作量,教学成绩同学科突出者。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必须超过级部平均分。
四、是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的带头人,2001年8月1日以来成绩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
1.有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2.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奖论文两篇;或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或有个人论著。
3.参加校级优质课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课比赛(含课件比赛)获奖;或出示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观摩课、公开课。
4.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论文界定、辅导学生竞赛等按学校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学校直接授予学科带头人称号。
六、权利和义务:被评为校级学科带头人,除在职称聘任中加分外,每届任期内学校补助800元,用于外出考察学习。任期内每学年出示公开课不少于一节,辅导青年教师1~2名。
七、申报与评选:教师自愿申报,请将“淄博十八中第五届学科带头人情况一览表”(到http://www.zb18.net或网上邻居:\\xb\xk中下载)和证明材料原件于12月16日前交教学一部,学校将组织评委会研究决定。
八、在任的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第四届校级学科带头人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九、学校将从在任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和在任的市级教学能手中推荐参加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
淄博十八中
2005.12.07
附:淄博十八中第五届学科带头人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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